| 1、企业单位在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时,应对退休人员档案进行整理,填写移交档案清单,同时采集退休人员信息并填写《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》、《移交退休人员花名册》等。
2、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,与社会化服务机构应签订《社会化管理协议书》,明确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后,《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》、《移交退休人员花名册》、《档案移交清单》等一并移交。
3、社会化服务机构接到移交手续后,对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应及时登记并输入微机,逐级建立,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和分类信息库。
4、在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基础上,各级社会化服务机构要分类建立辖区内劳模、高龄、孤寡、特困、重病、残疾等特殊情况离退休与管理服务台帐。
5、对移交的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情况,发现有误时,负责核实清楚,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,属跨区域的,应于当月内由县(市)区社会化服务机构上报市社会化服务机构办理转移手续。
6、对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,及时召开欢迎会,是退休人员详细了解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,并发放联系卡。
7、按照郑州市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责、制度的要求及时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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